在当今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时代,投资机会层出不穷,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也趁机混入其中,从事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这些活动不仅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还极大地扰乱了市场秩序。为了帮助广大投资者增强风险识别能力,避免遭受财产损失,我们将带大家更深入的了解近期常见的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类型。
近年来,冒充正规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等实施诈骗的案例屡见不鲜。不法分子手段狡猾,他们先是冒充合法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渠道主动联系投资者。在骗取投资者的初步信任后,便引诱其加入所谓的“投资”群聊,接受“投资专家”的荐股服务。随后,不法分子会“指导”投资者下载假冒的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App或交易软件,并诱导其转入资金进行投资。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一开始小额投资试水时,往往能获得返利,这让他们误以为找到了可靠的投资渠道。但当投资者加大资金投入后,就会发现无法提现,并且很快被不法分子拉黑,假冒的App、交易软件也无法登录。更有甚者,不法分子还会以“公司制度规定”“审核失败”“服务暂停”“未完成任务”等五花八门的理由,要求投资者再次充钱,继续实施诈骗。
以某案例为例,不法分子冒充知名证券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添加大量好友。他们在朋友圈发布各种虚假的投资盈利截图,营造出专业、靠谱的形象。吸引了部分投资者的关注后,将这些投资者拉进群聊。群里有专门的“托”,他们不断分享自己在该“证券公司”投资获利的经历,进一步诱使其他投资者下载假冒App并投入资金。许多投资者在前期小额投资获利后,逐渐放松警惕,加大投资金额。最终,当他们想要提现时,却发现自己已被拉黑,资金也无法追回。据统计,此次诈骗案件涉及受害者数百人,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面对此类风险,投资者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在参与投资时,一定要通过正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进行,坚决不接受陌生电话推荐股票、加入荐股群或配资邀请。对于对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信息,不可轻信,要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实。同时,不要点击陌生链接或扫描非正规二维码,更不能向个人或不明第三方账户转账。如遇可疑情况,应立即通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等官方客服核实,谨防上当受骗。若已遭受损失,一定要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依法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是指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擅自通过互联网、微信、QQ等任何方式为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或者销售荐股软件的活动。
202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金某犇等人在未获得相关证券业务经营资质及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情况下,开设公司并搭建小程序、直播间。他们以销售普通商品为掩护,变相提供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该团伙安排“讲师”在直播间讲授股票知识,吸引观众高价购买人参酒、人参粉等商品,声称购买后即可获得推荐股票代码及买卖价格等。许多投资者被所谓的“内部推荐”所吸引,纷纷购买商品并按照他们的推荐进行投资,结果却遭受了巨大损失。最终,金某犇等7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业务,必须经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不得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合法机构名单可在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咨询服务时,一定要仔细核实机构和人员的资质,不要与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合作,远离非法荐股,避免利益损失。
场外配资是一种较为隐蔽但危害极大的非法活动。它是指以高于投资者支付的保证金数倍的比例向其出借资金,组织投资者在特定证券账户上使用借用资金及保证金进行股票交易,并收取利息、费用或收益分成的活动。其行为模式主要包括系统分仓、出借账户、虚盘配资等。
回顾2015年至2022年,犯罪嫌疑人李某、蒋某锋为谋取利益,在无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对外募集资金并公开招揽配资客户。他们按照1:1至1:5不等的杠杆比例,为客户提供配资资金进行证券交易,每月按配资金额收取利息。截至案发,李某、蒋某锋以上述方式为客户提供场外配资共计7.4亿余元,非法获利1100余万元。2024年8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对李某等被告分别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
“场外配资”机构不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资质,不属于法定监管对象,有的甚至采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投资者要充分认识到“场外配资”的高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场外配资”,避免自己的资产受到损失或不法侵害。如因参与“场外配资”上当受骗,请依法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在资本市场中,投资者应时刻保持理性和谨慎,深入了解投资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仔细甄别投资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同时,要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不盲目追求高收益,不被各种非法活动的诱惑所迷惑。只有这样,才能在复杂的投资环境中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避免陷入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的陷阱。